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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 同心守护
时间:2023-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于1128日启动,今年的主题是“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天就让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吧。

一、食品安全小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性状异常的食品。

3.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二、食品安全,有法护航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1429日公布并施行的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等多个方面规定了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同时《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各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赋予了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向生产者或恶意经营者要求惩罚性赔偿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三、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怎么办?

1、保存证据

当您因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损害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就是保存证据,如剩余的食物,购物凭证,就医记录等等。

2、合法维权

您可以与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进行协商维权,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享有对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任意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您可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3、司法救济

当您与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协商未果或者对方故意推诿、拖延时间协商不成时,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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