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官“拍了拍”你说一起学习民法典吧
时间:2023-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

护成长

亮未来

六一特辑活动 | 民法典进校园



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普及化,5月24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曦和未检”团队干警走进四平市北体育街小学校,为小朋友们送去一堂普法课程。


普法宣传现场


“大家觉得‘典’这个字,是不是很像很多小房间的集合?没错,我们的民法典,也是民事法律的集合。它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首先,检察干警化繁为简,用生动形象的语言为小朋友们讲解民法典的诞生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也是给未成年人最特别的礼物。


普法宣传现场


《民法典》提供贯穿终生的综合保护。


检察干警从“民法典与年龄”出发,告诉北体小学的小朋友们,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01

胎儿时期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2

0-8周岁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03

8-18周岁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04

18周岁以上

《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包罗社会万象,为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个方面提供法律保护。


“如果遇见有人从楼上扔东西下来,该怎么办?”


“检察官,我一直担心见义勇为会被讹,但是还想帮助别人。”


“我想用自己的零花钱买钢笔送给我的同桌,是不是可以呢?”


检察干警从小朋友身边的小事出发,结合《民法典》具体条款讲解民法典与生活,深入浅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最后,“曦和未检”团队向北体小学送上法治教育漫画读本。“谢谢检察官,这是最好的六一礼物了。”一位同学表示,一定不辜负检察官的期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检察干警为北体小学的学生送上法治读本

是检察人,更是普法者。


下一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未检工作与基层未成年人保护深度融合,延伸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的触角,以“检察蓝”守护“太阳红”。


阅读 335
文章已于2023-05-24修改


版权所有: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